学习笔记: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几个关注点


自2023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纳税人在享受该政策优惠的时候可以关注以下几点:

一、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1、制造业只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才可以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中只有制造业才可以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3、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如果在某年度内高企收入占比不足60%,或者研发支出占比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的比例,本年度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需要等待官方明确的答复。

二、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其非法人分支机构也可以按本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1、没有备案成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能否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光光哥个人理解,只有备案为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才可以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如果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备案成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不应该按照本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但这种理解,又有些奇怪,毕竟所得税汇总纳税是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增值税的问题,税种不同。

这一点,需要税务总局予以明确。

2、总机构和非法人分支机构之间,以及不同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之间的应税行为,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允许加计?

这一点,也需要税务总局予以明确。

三、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将政策有效期内未加计抵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追加抵减。

2、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计算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指的是政策有效期内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不是有效期内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譬如,纳税人在2022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只要勾选抵扣期只在政策有效期内,即可以正常加计抵减。

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1、这里提及的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指的是出口免税行为,不包含视同内销的跨境应税行为。

如果纳税人发生本应免税的跨境应税行为被调整为视同内销行为,可以调增相应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这个口径,需要等待税务总局予以明确。

2、有出口货物和劳务跨境应税行为的先进制造企业,可以考虑单独成立外贸公司,将出口货物和劳务的跨境应税业务从制造业中剥离,从而改造成为一个完全内销的制造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以上是光光哥对该政策的理解,欢迎大家斧正!

相关链接:

1、“加计抵减”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我的方法比财政部会计司的解读更靠谱!

2、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可以加计抵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