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期到底是什么时间?


案例:某制造业企业A于2023年11月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年12月2日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显示其有效期为三年。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九条规定: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上述规定,A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指的是2023年12月2日至2026年12月1日。该通知第十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根据上述规定,A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第四条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根据上述政策,A企业在2023年12月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以一次性补提2023年度符合加计条件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然后,到了2026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1日,在此期间,A企业依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依然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然后问题来了:
1、2026年,如果该企业继续重新申请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其可以继续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没有问题。
2、2026年,该企业未重新申请或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则该企业自2026年12月2日起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这种情况下,该企业2026年1-11月份计提并抵减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是否要调回?3、2026年10月份,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注销税务登记,该企业2026年度计提并抵减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应该如何处理?
光光哥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的规定不合理——其初次通过认定后的证书有效期不应以资格颁发证书之日作为标准,而应调整至发证当年度为准,到期通过重新认定的企业,有限期顺延三个自然年度。如此,该企业高新技术有效期应为2023年至2025年三个整年度,其重新认定的时间点为2025年度,而不应该是2026年度。2025年通过重新认定后,下一个有效期为2026年度至2028年度。这样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相关链接:1、学习笔记: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几个关注点
2、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可以加计抵减5%3、“加计抵减”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我的方法比财政部会计司的解读更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