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对这税案的通报措辞,像极了中央反腐案的通报


2024年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通报了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的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偷税案,通报如下:

“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经税务部门督促辅导后,仍通过将消费税应税产品变名为非应税产品销售、进行虚假申报等违法手段,少缴消费税等税费1.54亿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2亿元。

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委、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依法加强对成品油行业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变名销售等偷逃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其税法遵从度,促进成品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个通报稿的措辞,像不像中央政府在反腐案件通报中“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措辞?“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在2014年中纪委对武长顺、隋凤富、秦玉海、杜善学腐败案通报稿中首次出现。2015年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刊文时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自此,“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成为反腐案件通报中的高频措辞。当然,中央政府对腐败的查处,并没有因为对“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重点查处而对相关人员十八大前的腐败行为放之任之。2020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突出存在的违规违法获取及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问题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等四类问题。“倒查20年”也一度成为反腐热词。回头看税总关于“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的通报,对该公司的行为满是唏嘘。明明税务部门已经进行了督促辅导,企业却仍然心怀侥幸顶风而上,最终被处罚。在涉税领域,近几年也出现了很多倒查20余年的案例,反映出税总对偷税行为严加查处的决心。
2021年,吕梁市税务稽查局通报一起倒查17年的税案。吕梁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在2003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因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97059.94万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处以追缴税款397059.94万元的行政处理,并处罚款794120.08万元的行政处罚,合计近120亿元。2024年1月,惠州市税务稽查局通报了一起倒查23年的税案。经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惠州市泰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00年8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5304.9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惠州市泰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处以追缴税款5304.92万元的行政处理。类似案例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借鉴以上案例,纳税人一定要对国家从严治税的决心有清醒认知,心怀敬畏地创业、经营,避免陷入万劫不复的涉税深渊。